常常在和別人比較後,發現自己有許多不如人的地方,漸漸地,連自己也討厭起自己來了。與人接觸時,這種晦暗、卑下的心態會不自覺地傳達給對方,而惹人嫌惡。
不過,只要觀念一轉,結果就會大大不同。雖然自己不是滿分,但也有不少優點,做事規規矩矩,態度謙和有禮,有耐性,運動方面更是拿手。如果能把心思放在這些地方再加以發揮,便會對自己產生信心,心情也會慢慢開朗起來。這種明亮的氣氛感染周圍的人,自己便成為一個擁有自我的發光體。
我們無法期望一個人完美無缺,每個人都優缺點並俱,但是選擇以缺點或優點看待自己,衍生出的人生態度變天差地別。
發現並發揮自己的優點,是積極人生努力的目標。
才華充足的人,一方面很容易達到目的,很快就獲得了世俗的滿足;另一方面,因所求沒有止境,又永遠不容易尋得內在的圓滿。才華反而成了自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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