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幸福?
文/何懷碩
幸福之弔詭
人人希望幸福,但是「什麼是幸福?」如果經過一番深思,當知不易回答。
古往今來沒有人曾擁有永遠的、完美的幸福。這是人性的本質所決定了的。而且幸福須付出相當代價,起碼在付出代價的時候必有艱困痛苦。人生雖有快樂,但更多的是不如願。所謂「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人間如果人人幸福,事事美滿,那麼一切的追求與努力都會停止。所以,「幸福」使人生有享受與安慰,「不幸福」則促使人生不斷努力追求,因而提昇了人的價值。
人生不會有永久、絕對的幸福。天才橫溢,少年得意如英國文豪王爾德(Oscar Wilde 1854-1900)後半生非常痛苦。他有一句話使我永遠難忘。他說:「人生的悲哀有兩種:一種是你所渴望的卻得不到;另一種是得到了。」這是很有深意的智慧之語。尤其是下半句,真教人驚心動魄。這位天才作家付出了餘生慘痛的代價,才有此深刻人生體驗。
所渴望的得不到,因而悲哀,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得到了也是悲哀呢?因為過高的預期,過多的激情與熱望,當你得到之後,可能不如你夢寐以求的那樣完美;即使相當完美,但一切事物都會變遷,也不是我們所能把握,當其面目全非,必大失所望;或者所熱切追求的事物裡面原就埋伏了無法預測的危機。所以「得到了」是另一種悲哀。世間許多人所渴慕的權位、財富、愛情、美色等等,因為得到了而生出悲劇的例子太多了。
得不到是不幸,得到了也可能是不幸。可見「幸福」之弔詭,之難以斷言。
普遍嚮往的「幸福」
幸福實在不是能把握的「實體」,但大多人認為假如能擁有許多最渴望的「東西」,便有了幸福。這些人間普遍嚮往的東西,大概差不多便是:財富、地位、權力、美貌、長壽、愛情、子孫、健康等。當然,上述八項的排列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優先次序。但差不多沒有一項不是普遍的渴求。它們的好處不必多說,無數人生為了獲得它們付出一生的精力甚至性命。因為它們確不失為人生幸福的積極條件。
問題是沒有人能得到全部理想的條件,缺少其中的若干項,便不可能有完美的幸福。即使就每個單項來說,要達到如何理想的程度才能滿足,恐怕沒有止境。沒有人會因為口袋中有一百塊錢而滿足;即使有了一百萬,也一樣不會覺得幸福。因為他會埋怨一百萬連買一部高級轎車也不夠,所以他永遠會悵悵不樂。其他的慾求也一樣。人的慾望永無止境。這是人性的一部份。
另一方面,這些極令人動心的條件,並不永遠是積極的,當其過份增多、擴大、膨脹之時,每個單項都可能會變成消極的因素,使擁有者不但得不到幸福,反而招致不幸。
以財富來說,過多的財富很容易腐蝕人的品格與健康,養成驕奢放縱。也容易引起別人的妒忌、覬覦甚至歹念,而生災禍。子孫因不勞而獲,容易變成紈褲子弟或者百無一用的廢物。而兄弟鬩牆,便因為爭奪財產,釀成悲劇。地位與權力也一樣,若過份的、不擇手段的爭奪,腐化、狂妄、殘酷、貪婪等必如影隨形,危機與悲劇必不在遠。含著金湯匙出生的權貴大賈之後並不全然幸福。愚昧與無能常是命運的報應。
美貌也沒有止境。比別人美貌的人,為求更加美貌,或求永遠的美貌,求助於美容術,結果常弄得慘不忍睹。而美貌最大的損失是飽受讚美與寵幸,不費吹灰之力而可得到虛榮與財富,因而自少不努力,老大徒悲傷。美貌而有智慧是人間至寶,但寥若晨星;交際花與牛郎多為美女俊男,他們最難得到的是愛情、健康與尊嚴,故多為「薄命」。
長壽似乎有利無弊,但也絕非如此。周作人老年時說「壽則多辱」,有深意在焉。且不說在不合理的社會環境中因活得太老而多受折磨。「老賊」與「老番顛」常是老年人的雅號。老境的病痛、痴呆,是人生最壞的遭遇。老友凋零,子孫不孝,若再加上生活困難,長壽實是懲罰,哪有幸福可言。
愛情確是人生的珍寶,生命中至高妙、動人、美滿的賞賜。但愛情多半強烈而短暫。如長久持續,便必平淡而怠倦,必不動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真是名言。因為愛情若不浪漫,便不成其為愛情。浪漫的愛情則坎坷,與現實人生也多杆格。愛情的狂歡與痛苦常相聯結,所以越動人的愛情越酣醉,也越痛苦。古今多少偉大的愛情,消融了多少才子佳人的熱血,不言而喻。
最後一項是健康。健康之重要,大部份人都會把它列為人生渴求的第一。健康與上述多項完全不同性質。其他項目過份追求必帶來不幸,唯健康不然。沒有人因為過於健康而招致災難。所以健康是多多益善,是幸福最重要的條件。
但是健康受制於兩個主觀意志所不能左右的因素:一是先天體質的優劣之不可抗拒,二是生命機體逐漸衰敗之不可逆轉。保養與鍛鍊可以小有助益,但無法以主觀努力而能保證長久的健康。幸福必要建築於健康的身體之上,但健康不可依恃,生命的安危不可預測,所以健康比其他諸項更充滿變數,也是永遠的遺憾。
有人可能說上述各項之外,似乎漏掉「智慧」。因為智慧使人生不致走上歧途,使人煥發,受人尊敬,也是幸福條件之一。誠然如此。但是別忘了人之有智慧,更顯然的結果是痛苦,而非幸福。夏娃、亞當就是吃了智慧果,變得有智慧,才知羞恥,才得「原罪」,從此得流汗流血勞作方得食物。人生痛苦由此而生。蘇東坡曾說「人生識字憂患始」。亞里斯多德也說「寧可智慧而痛苦,不願愚昧而快樂」。可見愚昧比較幸福,智慧即是憂患。我之所以不列入「智慧」一項,是因為這個緣故。
在現實人生中,除了上述各項之外,完美的幸福,還要有其他眾多因素的配合。比如說是否生在一個和平、安定、自由、民主的時代社會?有沒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上蒼有沒有給你很溫暖和睦的家庭與親人…。無數的因素都影響到一個人是否感受到幸福,這裡且略去不談。但僅就上述人人普遍渴求八個幸福的「條件」來說,要獲得這「八項全能」已難如登天。為了這些條件所付出的代價,必使人生長期辛苦拼命。就像薛西弗斯推巨石上山,永無止息。
幸福的矛盾與虛幻
幸福的積極條件,既然不可能各項全部倖得,只要缺少其中一項或數項,便不會滿足,幸福即不可能。進一步而言,即使僥倖所有優越條件全部得到,是否就萬事大吉,幸福無比呢?答案也不那麼簡單。於是我們發現另一弔詭:每一個過份「發達」的條件不但如上面所說會變成消極的因素,而且也會危害其他的條件,相殘相剋。
上述各種條件,有的彼此相輔相成,但也有彼此矛盾衝突,互相抵銷,甚至相殘相剋者。比如貪求財富或權勢,免不了招忌樹敵,免不了用盡心機,免不了酒肉徵逐,在健康、德行、真情、愛情、子女等方面都有負面影響。而對愛情狂烈的追求,不惜代價,則對財富、地位、健康等方面都有大損傷。
除健康一項之外,幾乎任何項目的過份追求都會損及他項。這些看似十分美妙的東西,時常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為什麼幸福如此難於獲得?為什麼我們永遠不如意、不快樂?我們得回頭討論不快樂的原因。
人有種種慾求。當慾求不得滿足,便感到匱乏、殘缺,於是不快樂。慾望的滿足使人覺得幸福。動物飽食之後,沉沉入睡,這一刻是幸福。但醒來他又要為下一頓飯去廝殺爭鬥。
慾望無窮,是一切痛苦之源。這「無窮」包括慾望不是一次過滿足就永遠幸福了。短暫的滿足之後,幸福感煙消雲散,求滿足的慾望又困擾著生命體。這是一種「無窮」。另一種「無窮」是:某慾望初步滿足後,便希求更高,更大,更徹底的滿足。慾望的第三種「無窮」是種類繁多。有吃,還要性,還要穿,還要名利地位…,什麼都不匱乏的皇帝最後要長生不老。人的慾求無止盡,但是人生和世界都是有限的。這個大矛盾就是人生永遠不快樂,痛苦永遠與人生長相左右的原因。
慾望滿足而覺得幸福,但短暫的幸福之後又有更高,更大,更多的慾望求滿足。而人與世界的局限性,終究不能無窮盡地滿足人的無窮慾望,所以不如意、不滿足、不幸、不快樂是人生的常態;快樂、幸福反而是短暫的。而既得的幸福很快習以為常,馬上有旁的匱乏,旁的慾求升起,又使人陷入新的渴望與不得滿足的痛苦之中。所以,痛苦反而是實在的(常在、永在、遍在),幸福卻是虛幻的(暫在、偶在、特在)。
幸福是一種感受,不是任何具體條件本身。感受是變幻的、不確定的、因人、因地、因時而異的。
我小時候有一次爬樹,爬到最高處,高興得不得了。這時候有一種自豪感與新鮮感,無疑是愉快的。但怎樣下來?頓時心慌、腳軟,快哭出來了。心中忽然後悔,既下不來,又不能跳下去,怕手腳折斷。這時候看到遠處在平地行走的小朋友,覺得好羨慕。心裡想如果我能下到平地,像他們一樣行走該是多麼幸福!但是等到擔驚受怕、連滑帶撞,下到地面之後,不到一分鐘,便一點也不覺得能在平地行走有何幸福可言。這就是「幸福」虛幻的本質。
身體沒有殘障的人,會因為四肢健全,耳聰目明而整天感到幸福嗎?失明的人若得到醫治而復明,其幸福感可能比一分鐘要長,比如說一個月。我們絕對確信,他後來還是有無窮不滿足的苦惱使他不快樂。比如說他想發財而不成,或者失戀。這是人性。幸福感的虛幻是慾求無窮,永不滿足的人性所注定的。
對於遇到山難或空難的人,再多金錢也不能使他感到幸福,他渴望的是脫險;饑餓的人,有一個饅頭吃便是幸福。所以,幸福是變幻無常,其內容因不同的時空環境與不同的人,不同的年齡與處境而千差萬別,幸福是不確定的,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所以,幸福不是追求具體條件所能得到,而且諸理想的條件,也永遠沒有完滿實現的可能。可見,必應另覓追求的方向。
幸福是永遠的追求
人間沒有獲得幸福的秘訣,但可以有比較可靠的追求幸福的方向。就是不要奢望直接去攫取「幸福」。反而要不怕痛苦(匱乏的痛苦、慾求不得滿足的痛苦、人與世界的局限帶給人生的痛苦),而且要勇敢去面對痛苦,克服痛苦。
首先是降低物質慾望(肉體方面所需所求者),向超越物質的廣袤領域去作無限的追求。
其實,這是一切宗教教人擺脫痛苦,求取內心平安的根本方法。最嚴苛的便是某些宗教的「禁慾」。而宗教要人超越物質世界的追求便是「信道」。但這是不信教者所無法滿足與認同的。要做到像弘一法師破缽芒鞋到處化緣渡餘生,一般人絕對達不到;更多的人則不想選擇那樣取消生命樂趣的人生道路。那麼,我們還有什麼路可走?
如果我們不願捨棄人生的樂趣,仍眷戀生命,並對這個奇妙的宇宙與複雜繁富的人間有強烈的好奇心(這好奇心裡面包涵了熱愛、渴望知解與體驗等心理意圖),而我們還是希冀尋覓「幸福」,那麼,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改變心態,必要毅然決然地立志做到:不畏痛苦,永遠的追求。
不如意、不滿足、不快樂既是人生的「常態」,要活在人生裡面,當然首先應該不畏痛苦,並且接受痛苦。所謂幸福,既然不是某些條件相加所能達成,也便說明不可能直接去獲得。幸福其實就是克服匱乏,戰勝殘缺,創造希望的過程。這個過程必伴隨著痛苦,但你懷著成功的希望與憧憬,便有安慰與歡愉。在努力奮鬥中,要能欣賞、享受這個「過程」,不以「結果」的優劣來衡量努力追求的意義,才能達到「成固可喜,敗也欣然」的境界。
我們應改變一般人的想法。除去「幸福就是在世界上得到什麼」的心態,而代之以如何創造有意義、有價值的人生;如何把短暫、渺小的自我提昇、擴大,以此作為人生的目標。即以創造有價值的人生生活為「幸福」的內涵。
我認為要達到這樣的人生,一方面要有所追求,一方面要有所寄托。
●有所追求
主要是追求心智、情思的成長、擴大與豐富。知識的探求與文學、藝術的滋養,是主要的途徑,也即讀書與欣賞藝術。
讀書使我們知古今,知世界,了解文化與人生。讀書使我們的心靈與中外古今第一流的人傑溝通、對話,並擷取他們的智慧。而文學與藝術,則打開我們心靈的另一扇窗戶,使我們看到文藝的世界,也使我們更深入地領悟人生與世界的真相,與許多藝術大師發生心靈的共鳴。我們孤單、短暫、渺小的人生遂得以擴大、昇高。
如果有人認為這是不切實際,知識與藝術能當飯吃嗎?老實說,人間若連這些都不值得我們讚嘆、仰慕,便再沒有更可珍貴的東西了;生而為人,沒有親炙過這些文化瑰寶,事實上是白跑這一趟人生。
●有所寄托
首先是感情的寄托。愛情、友情、親情乃至關懷、同情一切人。其次是信仰的寄托。宗教信仰永遠是脆弱的人生的依憑。除了宗教的靈修,還可培養了服務、奉獻的人生觀。許多行有餘力的人做救濟、教育、護理的義工,這也可說是另一種宗教。第三,培養有興味的、良好的嗜好。比如:運動、釣魚、收藏、旅行、參加各種活動。第四,創造有意義的志業。
我認識一位退休的王璞先生,他長期自費做「錄影傳記」。我們都知道劉紹唐先生創辦「傳記文學」,蜚聲中外,對歷史的認識與研究有非凡的貢獻。王璞先生則專做影像的傳記,把當代有成就的文學、藝術家,訪問錄影,為歷史留下生動的記錄。許多退休的人百無聊賴,日子難以打發。但是,創造性的人生總可以找到有意義的志業,在工作的過程中發揮生命的毅力與善美。而工作的成就嘉惠人間,又受到尊敬與感佩,自然有莫大的欣慰。
追求、努力,工作當然艱辛,但是幸福就在艱辛的追求中感受到生命的樂趣與價值。幸福就是在人生的匱乏、殘酷、不完美中創造希望,在追求希望的過程中的感受。克服並超越痛苦,幸福的感受便在心頭。所以,人生的痛苦實在是人類追求幸福的動因。這樣改變心態,對痛苦便有全新的認識。
如果我們能從各個層面深入了解幸福的真相,雖然不可能因而取得通往幸福的捷徑,但是,起碼不會因盲目的徒勞而招致不斷的失望。如果我們能不斷創造希望,幸福感便不斷產生。在往成功的目標奮進的過程中,希望與憧憬使我們興奮,而充滿無盡的願力,那便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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