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03, 2005

見義不勇為

見義不勇為

文/吳若權

在採取「見義勇為」的行動之前,必須先學會保護自己。

下大雨的晚上,年紀很輕的她,獨自一個人開車回家。在半途中,看見道路前方有一位機車騎士為了閃躲一輛偏離車道的大貨車而摔倒在地。因為雨下得很大,視線不是很清楚,而且當時的情況很緊急,她沒有來得及記下大貨車的車號,一心想停下來幫忙倒臥在地的機車騎士送醫。

踩下煞車的那一瞬間,她的心中突然浮現一些理智的提醒:萬一,被騎士的家屬或後來經過的車輛駕駛人,誤認為她是肇事的司機,該怎麼辦?由於,經常在報紙的社會版,看見這種「好心沒好報!」的新聞,她很害怕一時的熱心反而為自己招來很大的麻煩。

考慮二十秒,她駕駛的車輛已經離開事故現場,心存善念的她,想到另一個解決的辦法。她立刻駕車從對面車道迴轉,重新回到發生事故的機車後方約兩百公尺處,停妥車輛,拿出三角形的故障標誌擋在後方,避免後來速度太快的車輛不小心撞上已經臥倒在地的機車騎士。然後,她請道路旁邊的商家作證,並幫忙連絡警方及救護車,前來事故現場處理,盡速將騎士送醫。

我在廣播節目聽到這一段真人實事的經驗分享,覺得她是一位很有智慧的女孩。我們從小被教導「見義勇為」,但常常聽聞「好心沒好報」的事情,難免會在理想與現實中左右為難。

能夠「見義勇為」當然很好,但是在採取行動之前,必須先學會保護自己。如同搭飛機時的安全須知所說,先讓自己穿好救生衣,再協助小孩或其他的人。

中國廣東教育廳基於保護學生的立場,訂立了新的教學規範,要求青少年學生「見義不勇為」,不得參與救火、扶溺、制暴等危險情況。國際教育學者對這項規定,都表示認同,這並非教學生自私自利,而是要懂得在危急時尋求更安全的救援辦法,才不會救人不成反害己。

司馬光打破水缸將落水的玩伴救起,其實算是運氣很好。倘若他使力不對,讓打破水缸的石塊傷了玩伴的腦袋,救命不成,自己也會惹上很多麻煩,也可能造成別人更多的負擔。

最難得的簡單法則:
必須先顧全自己的基本安全,才能真正完成營救別人的目的。
否則,很可能為自己惹上麻煩、給別人添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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