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夏哈起初以為只要「無慾」,沒有期許的目標和渴望,就能擁有真正的快樂。
但是,後來他發現設定目標,才是擁有快樂生活不可缺的條件。為了得到快樂,應先找到具有樂趣和意義的目標,他對快樂的定義是:能從生活中體會到樂趣和意義的一種感受。
其實,幸福也可以在於我們是否能放下什麼?
年輕時期,我以為記得牢是真本事,過目不忘的大腦,真是天才啊!
中年以後,我逐漸領悟到忘得掉才是真幸福。
忘不了別人的閒言閒語,人格會逐漸扭曲;
忘不掉傷心的往事,人生會披上一層灰色陰影。
壯年以後,我開始向老天求「健忘」之恩──
忘掉過去的輝煌,這是謙卑。
忘掉已往的失敗,這是勇氣。
忘掉從前的創傷,這是饒恕。
忘掉昔日的罪過,這是感恩。
忘掉朋友的不週,這是大方。
忘掉仇敵的攻擊,這是愛心。
「忘」比「記」難多了,「記」是聰明;「忘」是智慧、是修養!!!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