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人可能都知道十一月二日是美國總統大選投票日,但是,知道美國總統大選均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的人可能不多。其實,美國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大選,已經實施了一百五十九年。至於為何美國大選日訂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而非一般習慣於一週工作開始的星期一呢?
據了解,美國總統大選原本並沒有固定的舉行日,直到一八四五年美國國會修訂法案才決定了這個日子。當時國會選訂這個日子主要有以下的考量:
─ 當時美國為農業社會,許多活動都得依照農民的時間表進行,而十一月正好是農人度過了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時期,進入農閒時候。
─天候因素考量。十一月的季節對全美國而言,正好是度過了雨季、又未到嚴冬時刻,大部分的選民不必為了投票而艱苦跋涉,十一月對選民來說正好是氣候合宜的時候。
─ 國會認為選舉投票日應避開安息日,而經過安息日之後的星期一,正好又是民眾開始忙碌之際,因此在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作為投票日,較為妥當。
─ 由於各地方法院處理各項事務,均自每月的第一天開始,所以國會為尊重不干擾到各地方法院,所以也不選擇十一月一日作為投票日。
因此,在一八四五年時美國國會便修訂法案,將總統大選日固定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也因此通常舉行大選的日期多半是介於二日到八日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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