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平凡,不能平庸
文/吳淡如
我是這樣長大的。
如果一定要我志得意滿地找出小時候有什麼天賦異稟的話,那就是:我喜歡書。可能從五、六歲開始,我看到書,就像同年齡的小孩看到冰淇淋或零食一樣。
記得我念小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就開始會因為讀書(不是教科書)而忘了吃飯(這跟我家的飯菜向來不太好吃應該也有關係。我家有曾祖母,所有的菜都煮得稀爛,老人家才吃得下)。那一套《民族英雄傳記》裡頭的女英雄,像梁紅玉、像花木蘭,讓我早早體會了什麼叫慷慨激昂、熱血沸騰,所以我很早就立志要嫁給總統(為什麼不是立志當總統呢?我想,這跟台灣小女孩從小受的「薰陶」有關)。現在,我稍微知道現實是怎麼一回事了。現實是:期望自己,別立志當附屬品,不管成功或失敗,你都會比較快樂。
小學時我看完了白話本的(大人翻譯給小孩看的)所有章回小說:像《三國演義》、《七俠五義》、《粉妝樓》、《老殘遊記》、《封神榜演義》……我的偶像是薛仁貴,因為我最喜歡的是怪力亂神的《薛仁貴征東》和《薛丁山征西》。後來知道可惡的薛仁貴讓王寶釧等了十八年,回來還要考驗她的貞潔,實在不齒他的作為;不過,懂得用這種方式思考,又是多年以後的事了。
初中時我看完《紅樓夢》,自動自發地背了許多唐詩宋詞,崇拜的偶像是那個絕頂沒用「揮淚對宮娥」的皇帝李後主,最羨慕的則是花鳥畫家兼瘦金體創造者宋徽宗。我對有文藝氣息的昏君,總有一種特別的深情或同情。我也看《傲慢與偏見》、《羅亭》、《齊瓦哥醫生》和《小婦人》,幻想自己是《小婦人》書中的二姊,帶著中性的氣質、剛毅的眼睛,想要奮力游出某種困不住她的淺灘。
高中時我讀完所有金庸小說、瓊瑤小說和「存在主義」,為了證明自己有「真知灼見」,苦苦的和我不是真的很喜歡的沙特、尼采及叔本華為伍,但我必須說,莫泊桑的小說和佛洛伊德的理論比較有趣。「新潮文庫」的譯者群學問相當高深,但不知是我沒慧根,還是他們的譯筆不容易懂,吸收精華並不容易。好像吃冷豬肉一樣,我硬把很多不太好吃的菜吃完,好像只是為了告訴自己:看,你可是不平凡的,跟別人不一樣哦!那種「因書而自滿」的態度,想來真是附庸風雅。
無論如何,一直到現在,閱讀仍是我的最佳娛樂。買到一本想看的書,我的心中會有壓抑不住的興奮,迫不及待地想讀完它。它使我不覺孤單,因為我總有好多心靈上的朋友。
其實,愛讀書並沒有使我成為師長眼中的好學生,反而是上課不太認真的學生。因為我覺得,教科書自己看完可以了。剛念小學時,我總在拿到新課本的第一天把國語課本「念完」,什麼「媽媽早起做早操,爸爸早起看書報,我早起上學校」(聽說現在還是一樣的教材,唉呀),一點也沒辦法吸引我看第二遍,老師還賣力講解,笑話!我上課無法專心,在課堂上講話,常常被罰站,回家還會挨打。打了也沒用,上課還是不專心。
「閱讀的最大理由是想擺脫平庸,平庸是一種被動又功利的謀生態度……」看了余秋雨的話,我恍然領悟,這一路上,讀書送給我什麼樣美好的禮物。
可以平凡,不要平庸。是的,我活得大致開心與愜意,過著平平凡凡的生活,用的並不是庸庸碌碌的態度。我從不曾在心靈上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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