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乾桂
李密庵在〈半半歌〉中寫到:
世間白天一半、黑夜一半,
好、壞一半,
善、惡一半……
半半相隔的人生,是不是也該工作一半,休息一半呢?
這些年來,我反覆思考人生,發現人之所以為苦,大約都離不開貪心、野心、慾望三件事,我稱它們為人生的減法,最好愈少愈好;我人生的的加法中也有三種元素,美好、精緻、優雅。
人生在我看來是一則方程式,沒有全贏,也沒有全輸的;簡單來說,收入減去消費等於正數的人是贏家,等於負數的是輸家,我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收入很多,消費更多,人生好苦,但也有一些人收入並不多,消費更少,活得好得不得了,這便是學問了,我稱它為用錢的藝術。
錢有價值與價格之分,把一千元用成一千元的人,只用到價格,一千元用來加油,開車到海邊,聽濤觀浪的人,賺得了風花雪月則是價值。
錢只是名詞,懂得善用的人,會使之變成動詞。
常有人問我,工作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了什麼?
生活呀!
錢只是媒介 ,不是全部,我們是透過工作得了錢,再用錢來美化生活的。
千萬別忘了一件事,工作是辛苦的,所以需要代價,我希望得到的代價之一便是活得快樂。哲學家提醒我們,健康、快樂、時間與美好生活,合稱人生四大要素,加上口袋的一點錢,叫做富有,只有錢的人則是有錢人,有錢與富有並不相同,有錢的人多半沒閒,但富有的人有錢有閒。
有人說,這麼看來我一定徹悟人生了?
非也,我的白天依舊是員工,只是黑夜我習慣當主人。
因為我明白,人生之中只有一半是我的。
另一半留給他人。
這叫讓將一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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