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士是美國加州大學的企管所碩士,畢業後在矽谷一家電子公司擔任行銷部副理,兩年前他被派到台灣分公司,成了獨當一面的總經理。
他在加大時曾經上過我的普通心理學,來台灣後,偶爾會來找「老師」聊聊天,打打球,也一齊去看場電影,我們變成了好朋友。
兩個月前,我到新竹交大去做場通識演講,講完後順道到他公司去看看他。走進他辦公室,他正藏身在一疊文件後面,忙得不可開交,看我來了,高興的對著我咧嘴一笑,眉毛挑高,充滿了問候之意。
只聽他向我嗨了一聲,就轉頭向公司的小妹交代:「拿一『座』釘書機來!」
小妹口裡喃喃有聲:「一『座』釘書機?」
我也好奇的想看看這「一座」釘書機是何方神聖?
只見小妹手裡拿著一「個」小小的釘書機,抿著嘴笑著說:「您的『一座』釘書機來了!」 我也笑了。
史密士看我們笑得詭異,搔搔頭說:「What?」
大夥兒笑得更開心。
我說:「一『座』,是用來修飾很大的物件,而且不動如山!」
史密士嘆了一口氣,說:「又用錯分類詞了?這真是我學說中文的最大苦難。」
其實史密士的中文能力是相當好的,不但流利,四聲也分明,但是他亂用分類詞也是滿有名的。
他從抽屜裡拿出一本筆記本,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他學中文的各項心得。
他翻到中間的某一頁,上面特別註記著:「一『首』歌、二『隻』駱駝、三『張』桌子、四『門』炮、五『把』扇子、六『輛』汽車、七『架』飛機、八『根』柱子、九『條』絲瓜、十『面』鏡子、十一『尾』魚、十二『道』菜…。」
他指著這些各式各樣的分類詞,一臉無奈的說:「這有道理嗎?」
我說:「這算什麼!」就隨手寫下了:「一『匹』馬、二『頭』牛、三『隻』猴子、四『條』狗、五『口』羊、六『盞』燈、七『畝』田、八『扇』窗、九『枚』火箭,十『只』戒指!」
史密士屏了一「口」氣說:「我現在是一『顆』頭,兩『粒』大,更糊塗了,還有嗎?」
我說:「你只能說一『輪』明月,但不能說一『輪』月亮;兩『匹』馬可以,但兩『匹』駱駝就感覺怪怪的。一『葉』扁舟是形容其小而飄浮不定,一『座』山則是碩大而穩重。一『支』舞曲,會令人感到腳底輕盈;而一『道』彩虹,則令人覺得前程似錦,充滿希望。
對會喝酒的人來說,一『缸』好酒是大量,一『罈』好酒是有量,一『瓶』好酒是小量,而像我只能喝一『盅』好酒,是雅量!還有,說你打得一『手』好球,是稱讚你,打得一『口』好球,是損你!一『則』新聞表示繽紛世事中的一個小故事,而一『條』法律則表示條裡分明,白紙黑字,但『條』不像『根』那麼硬梆梆的,軟軟的就有協商的餘地。
一『支』部隊,讓人有非常機動的感覺,而一『股』力量,則讓人感到一股作氣的氣勢。但我實在喜歡一『片』花、一『片』真情、一『片』痴心、一『片』歡騰,還有,一『片』混亂!它們都讓人感到生動而充滿想像力,否則哪會有一『串』鈴聲的清脆,也不會有一『落』書籍的沉重,更不會有陽關三『疊』的起伏了!當然,談到緊張的情勢,哪有十『面』埋伏來得傳神。」
我越講越興奮,但史密士已經跌坐在他的沙發椅上,一「臉」挫折,哀怨地說:「這誰學得會呀?」
我趕快安慰鼓勵他一番:「我們不都學會了,而且也沒有人特別教我們。語言的習得本來就是把隱藏在社會語言中的各項規則,透過生活裡的各類經驗,慢慢內化為腦海裡的語法算則。想要學得好,一定要多聽、多想、多說,多跟大夥兒打成一片。語言在生活中,所以要學得好,就必須生活在語言中。」
我把他從辦公室拉上車,進了一「間」電影院,買了兩「張」票,狠狠的看了三「場」電影,直到天黑了,就到路邊攤叫了兩「碗」麵,切了四「盤」小菜,喝了五「罐」台啤,酒足飯飽,臨走時還包了六「根」香腸,外加一「籠」湯餃,預留當宵夜。
他看著我,說:「幫我叫一『部』計程車,載我回新竹那一『棟』可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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