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當小孩子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我一點也不生氣,「小孩子,不懂嘛!」可是當大人說了一句得罪我的話時,我卻氣在心裡久久不散。原來,我以為大人就是說話要得體,進退要有據。
大人不可以做錯事,大人不可以說錯話……。
可不可以當自己一百歲了呢?
也就是說,不管現在是二十歲也好,四十歲也罷,在內心當自己已經一百歲了。
一百歲,人情世故看盡,酸甜苦辣嘗遍。
人家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我們都看在眼裡,卻慈悲包容。
比如說,長輩罵你,你把自己當一百歲,長輩才六十歲:「小孩子嘛,他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沒什麼啦!」
當別人放冷槍,對你做出過分的事,第一先檢討自己,再來要想:「他受到傷害,會做這些保護自己的動作,是很正常的事。」
人真的很渺小,對這個大宇宙而言,就算我們讀了一輩子書,所懂的也只是一粒塵沙而已。我所懂的別人不一定懂,但更多時候是別人懂的比我還多。
再說,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我們生命中的過客,即使親愛的家人,也很少是生死相隨一路走完的。
像國小到大學的同學,想想,即使現在仍連絡的,也很少相聚。
同事最多三四十年,也要說拜拜。
就算親密如夫妻,扣掉吃飯、睡覺、工作等,真正彼此陪伴的時間也不多。
在千千萬萬人中,我們就只跟幾位或幾十位有緣,然而就是這幾位和我們一起經歷生命的喜怒哀樂。
人與人的摩擦難免,但是比較於相處短暫,這些便顯得微不足道了。
我今年二十八歲,我以一百歲的心情來過日子,覺得所剩的生命不多,因此我珍惜每一個當下,讓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都過得很快樂。
當然也有生氣、鬱悶時,遇到這種情形,趕快轉個念頭,換個角度看事情,就過去了。你要不要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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