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01, 2009

是非審之於己

一直以來都有個習慣,聽到或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詞句就會把它收錄到我的”「佳」言錄”檔案中。心情不好時就會翻一翻,看看能不能有點心得。

今天看到的是這句:

是非審之於己,毀譽聽之於人,得失安之於數。」

頗能切合目前的心境,不快樂、甚至可以說是憂鬱很久了,有人對我說:「你把快樂的權利交給別人嚕」

多數人應該是很重視自己的名譽吧?然而這卻不是你想要就能有的,也不會因為你是好人就一定有,是壞人就一定沒有。

事實上很多時候你只能被動的接受。

「是非」、「毀譽」和「得失」這三者中,勉強能算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只有「是非」一項,你可以自行判斷是非,決定要怎麼做。但這不表示你的判斷就一定對,因為這個判斷也是來自你所搜集的資料和經驗等不必然正確的資訊。

做了決定之後,伴隨你所做事情而來的是「毀」是「譽」,不是你能決定的,很可能你這麼做在某個團隊中獲得了大家的共鳴,在另一組織中卻造成了眾人的反彈,也可能是一半一半,不過對這種控制不了的事,反倒是多數人最在乎的。真能到達聽之於人的境界是不容易的(當然不包括那些根本就不在乎一切的人)。

至於「得失」,你辛辛苦苦做了一大堆,卻得到一個負的結果,任誰也不會甘心吧?不過結果就是結果,它已經定案了,沒有翻案的可能。

這樣看起來好像滿糟糕的,可能怎麼做都不對,怎麼做都很鬱卒。不過我想其實這句話重點應該是在強調「應明辨是非,做當做之事。」因為這是我們在當下所能做出最佳的選擇了,我們沒辦法要求其他人的想法都和我們一樣,所以接下來得到的毀譽、得失,儘管令人難過,也只能踩著它走過去吧?

銀河英雄傳說中楊威利說過這麼一句話:「對於不喜歡我的人,我沒有必要去討好他;對於不了解我的人,我也不必非讓他了解我不可」似乎有點異曲同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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